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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政府迫害海外法轮功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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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讯息中心] 法轮大法(法轮功)自1992年传出以来,已使全世界上亿人身心受益,道德回升。1999年7.20以来,大陆领导人因为一己之私,无人性地在大陆范围内灭绝性地迫害法轮功。据2001年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达1600人,6000人被非法判刑,10万人被非法劳教,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众多法轮功学员被打死打伤、妻离子散、流离失所,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与洗脑。迫害常用的手段是残酷的折磨,包括电刑、老虎凳、水牢、剥夺睡眠、曝晒、冰冻、火烙、强迫重体力劳动、强迫送进精神病院……等等,被迫害致残无数。 同时,将不道德的迫害延伸到海外。中领馆的官员阻挠、干扰法轮功在国外的合法活动,发送诋毁法轮功的材料给国外政府官员,挑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情绪、散布谎言,用政治、经济力量向国外政府及民间团体施压,从而起到各方面的蓄意阻挠与破坏,领馆延迟签发、不签发护照、无理拒绝给海外的法轮功学员护照延期,剥夺其与大陆亲人相见的权利,以海外侨胞的护照过期、身份不合法来迫使他们回国遭受迫害。 中共运用海外的喉舌媒体毁谤、嫁祸、栽赃法轮功,甚至在海外校园网站发布毁谤法轮功的不实言论。骚扰、电话监听、暴力殴打、闯入家宅、纵火及毁坏法轮功学员的个人物品。许多法轮功的海外网站及网页管理员个人的电脑及电子信箱常被骇客袭击,而袭击来源往往是中国公安部门或中国的公司,“骇客攻击”在美国和欧洲是属于刑事犯罪。用噪声和中国中央广播电台的广播干扰世界法轮大法电台播音。 案例: 中领馆出面企图阻止澳洲某市租礼堂给法轮功学员使用。 某些地方政府在中国使领馆官员拜访后,受到压力或受到误导从而撤销对法轮功的褒奖。 对东京当局施加压力,要求冷落法轮功希望成为非盈利性机构的申请。 中领馆对在美国合法注册的法轮功佛学会的活动,进行散发诬蔑诽谤法轮功的材料,并干涉法轮功在海外的数次游行。 澳洲法轮功学员汽车被撬、家用电话被窃听、法轮功书籍被毁、网站被黑客袭击、甚至在领馆前被打。2002年2月3日,雪梨法轮功多处炼功点的法轮功学员于午夜时分先后接到自称是大陆国安部打来之恐吓电话。法轮功在澳洲是合法的,并曾多次受到政府的褒奖。 中国特务收买穷困女子假冒法轮功学员,做出伤风败俗的事,遭警方拘捕,来败坏法轮功的声誉。无理地要求外国的合法经营的酒店不要出租客房给合法的海外法轮功学员。中领馆对纽西兰奥克兰国际机场施压,要求撤销只写著「法轮大法真善忍」的广告。 江泽民去澳门出席回归一周年活动前,采用了最严厉的措施堵截最最和平的群众,甚至扬言对法轮功学员和平集会炼功“采取一切手段予以禁止”。 美国东部某中学的一名修炼法轮功的中学生在校园炼功洪法,竟遭到了恶毒的人身攻击和对炼功用品的破坏,学员本著善心向全校师生讲明真相获得很好的效果。 驻北京外国记者被跟踪、拘留、问话、威胁…。记者们遭到员警长时间的询问,被迫签认错书,并被暂时没收工作证和居住证。其中一些人还受到警方严密监视。 2002年6月,以金钱做交易的“强国外交” ,迫使冰岛禁止法轮功学员在中国主席江XX访问期间入境。冰岛政府根据江政府提供的黑名单,拒绝近百名法轮功学员入境。他们采用特务手段在海外诋毁法轮功。特务或侦探收集各国学员的资料,深入许多国家、不同背景的私人生活领域,那些平时在自己家里或公园静静炼功的学员,也出现在名单上。 例如: 驻加使馆阻挠海外法轮功活动,渥市议员力主正义维护法轮功权益。 法轮功学员们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作见证,揭穿中共反对法轮功的座谈会的谎言。 中国驻芝加哥领事要求哥伦比亚政府官员停止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支持被拒。 加拿大某国会议员向在加拿大合法注册的法轮大法学会发贺信,不畏中领馆的恫吓。 中澳外长会谈时,澳议员质询澳政府限制法轮功横幅的命令。 议会顶住中国使馆压力
向法轮功学员发出特别许可。 法轮功学员反迫害 2002年4月,中领馆涉及一项联邦诉讼,原告包括50名现居住在美国的法轮功学员。起诉书指部份法轮功学员在位于Erie街100号中领馆建筑外派发宣传资料时遭到滋扰和人身攻击。 2002年4月3日,四十多位美国法轮功学员决定首先站出来,向美国首都华盛顿DC特区联邦法院递交法律诉状,控告中国有关部门对他们受美国宪法保护的权利进行侵犯的行为。 2002年4月3日,美国法轮功学员在首都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门前的广场上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以民事诉讼程式控告中国江泽民政府控制的中国国安部、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 在集体炼功时被当众殴打,有人的住所被撬,车辆被烧,私人谈话被录音,并被放回到家中的电话留言装置上。网站被骇客偷袭,回国旅游的自由被剥夺,海外的华人社区也都面对著由于法轮功的镇压而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干扰。因受到使、领馆的授意,报纸不敢登法轮功的真相文章,书店不敢公开卖法轮功的书籍,华人活动不敢邀请法轮功参加。每一个懂中文的人都耳濡目染著来自大陆的大量的对法轮功的诬蔑和不实报导,被误导和带动著仇视著信仰“真善忍”的同胞。 2002年10月,部分法轮功学员以"灭绝种族罪"控告江泽民。各国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将国际大赦组织评为“人权恶棍”的江泽民〔中国国家主席〕、曾庆红〔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罗干〔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及6.10办公室负责人〕等九位中共高官及6.10办公室(6.10办公室是江泽民所指导的有目、有组织地系统地进行,极尽灭绝法轮功的组织)告上国际法庭。受理本案的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请控方律师于纽约时间2003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点至12点就本案下一步程序到法庭出庭。 法轮功学员秉持真、善、忍,和平、理性地面对这场迫害,反对这场迫害,并请善良的人们了解这场迫害的真相,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我的一点声明」中说:「我们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善良的人们能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解决目前在中国发生的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