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声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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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讯息中心】
本会鉴于人权为普世价值,无分国界,对法轮功学员坚持真善忍的人生信仰,为维护言论自由之基本人权,反对对人身自由的侵害,对于中国镇压者提出国际人权诉讼的用心表示充分理解,并呼吁中国遵守其所签署之『公民及政治权力国际公约』,资为对法轮功团体及其学员的处理依据。尤应尽速释放被拘留的台湾同胞,以免伤害两岸人民的感情。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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