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人權組織報告: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罪行證據節錄
|
|||
|
|
(一)聯合國人權委員會(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在二000年至二00三年的「非法致死」、「酷刑折磨」、「非法拘捕」、「言論自由」、「婦女暴力」、「人權保衛者」項下的人權監察員的年度報告(Report of Special Rapporteur)中,有十八份報告分別詳細地說明在被告江澤民等意圖滅絕法輪功的政策下,強迫法輪功修煉者放棄信仰所採取之種種酷行,包括在勞教所或看守所毒打致死、剝光衣服澆冰水、針 扎指尖、賞耳光、電棍擊打、不讓睡覺洗澡、烙鐵燒身、言語侮辱、強迫勞動、銬「地牢」刑具、坐電椅、坐老虎凳、電擊肛門、香煙燙、灌濃度鹽水、女性修煉者遭員警和犯人輪暴或被塞頭髮和爛紙等髒物到陰道、未經檢查直接送入精神病院強迫吃藥、被施打精神藥物導致精神恍惚、插管強行灌食、非法拘禁無數等等。 |
||
|
而遭到被告江澤民等迫害的修煉者涵蓋社會各個階層,不乏高級知識份子:教師、大學生、研究生、工程師、企業家、海外中國大陸留學生返回大陸時所遭到的酷刑虐待,人權監察員為這些受淩虐的法輪功修煉者提出緊急呼籲,尤其對於法輪功女性修煉者種種酷刑的野蠻虐待,希望這些迫害的案例得到制止。
|
|||
|
|
![]() |
|
|
|
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各種酷刑展示 |
|||
|
|
|
||
|
(二)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對於中國大陸部分的二00三年的人權報告中提到「數以萬計的法輪功修煉者繼續遭到拘禁,如果不放棄信仰的就會受到酷刑及虐待。到二00二年底為止,在拘禁期間死亡的人數已達到五百人,被拘禁的修煉者有的送勞動改造,有的送監獄或是精神病院。被判徒刑的法輪功修煉者非常明顯地並未經過公平審判」。 二00二年報告中在「鎮壓宗教團體」項下提到:「有太多的證據證明中國政府允許對法輪功修煉者施行暴力以作為剷除法輪功的手段之一,約有二00名修煉者在被拘禁期間被虐致死,死亡和被淩虐的人數仍在增高中,並以草草火化來妨礙證據的調查,有的修煉者仍繼續在被非法拘禁,得不到任何公平審判,有的是被關在不知名的地方,官方說法是「學習班」中被強迫放棄信仰」。 在二00一年對法輪功的專題摘要「採取行動」在中國大陸一個正在成長苦難的根源『淩虐』」文中提到「政府在許多親眼目睹的證人面前還是否認對所有犧牲的法輪功修煉者有任何不法的行為,然而政府這些不法行為的否認是不具說服力的,特別是對於那些企圖揭露被淩虐事實的修煉者的報復,政府把他們送入勞改營中拘禁......我們對於中國政府就一些可靠的淩虐證據無法提出足夠的說辭或是前後矛盾的解釋特別關注,特別是在解剖屍體之前就草草火化以及繼續拘禁所有想揭露遭受惡劣對待事實的修煉者」。 (三)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 自一九九九年起便呼籲被告江澤民政府遵守簽署之聯合國人權條約,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釋放法輪功修煉者,並要求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譴責中國政府此項鎮壓;更在其二00二年長達百頁的『中國鎮壓法輪功運動』專題報導中,從司法、勞改、淩虐、虐殺、精神迫害幾方面說明被告江澤民是如何實施滅絕之殘酷手段來剝奪法輪功修煉者的人身及信仰自由的情況以及法輪功在西方廣傳的情況。 該組織之「二00二年世界報導“中國大陸和西藏篇”(China and Tibet)」中說明:「在六月十一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出其對刑法中關於邪教條文的最新解釋,使其更容易大範圍地羅織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罪名」。 (四)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 於二00二年之「宗教自由中心」的「中國政府七份官方最高機密檔/密件分析-基督徒及法輪功為目標」文中說明「這些密件足證中國政府欲以最嚴厲極端的手段來滅絕其不能控制的宗教......最新的策略就是把這些未經批准的宗教團體劃歸為『邪教』」,在密件貳、肆、伍中談到如何鎮壓法輪功。 密件貳為安徽公安部門辦公室所出之日期為二00一年三月六日的密件,其中提到「我們(政府)應該更積極地建立秘密武力,以填補結構上的不足,而且要使這些秘密武力的素質及作用更快速地改進,尤其是針對法輪功中的專業人士及核心份子,這些個著名的個人或組織」。 (五)美國國務院: 自二000年起至二00三年三月止連續四年在其年度的「各國人權狀況報告」及「國際宗教自由年度報告」中證實法輪功修煉者在中國大陸所遭受的嚴重迫害)。 在二00三年「國際宗教自由年度報告」中提出,「在過去三年超過十萬的法輪功修煉者未經公平審判被送入勞改營,超過一千人在精神病院中被淩虐,其中有四百三十人在員警的暴力下喪生。中國大陸政府對法輪功的鎮壓很明顯地已經跨越國界了,許多美國的地方政府都遭到中國大陸經由外交途徑所傳來的警告,要求地方政府撤回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的支持」。 在二00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所發表的「各國人權狀況報告」中則提到「中國大陸政府在今年繼續發動對法輪功嚴酷的政治、宣傳及武力的鬥爭及鎮壓。從中國大陸政府在一九九九年禁止法輪功以來,即使只是相信他們自己的戒律,竟足以使法輪功修煉者失去工作、被拘禁,甚至有許多被淩虐或致死的案例......被判刑的幾千名修煉者主要被關在勞改營或是感化所,並且他們並未經過公平審判,有的甚至關在精神病院。 在二00一年還成立了一些機制專門用以轉化不願主動放棄信仰的修煉者」、「時代雜誌因為刊登為法輪功說話的文章因而在中國大陸短暫被禁。在七月份,英國BBC世界電臺因為有一篇法輪功的報導而在播出後被封鎖了好幾個星期」。 另於二00一年「國際宗教自由年度報告」中指出,「在本報告年度,一年中有數千個案例,個人因為修煉法輪功,或承認信仰法輪功,或拒絕譴責法輪功團體或法輪功創始人,而受到刑事,民政或超出司法範圍的懲罰」、「被告江澤民欲徹底剷除法輪功的具體事例,報告中提到中國大陸政府將“鎮壓”法輪功當作“管理控制宗教團體”,用以防止任何在中國共產黨以外之團體或權威力量」。 報告還指出「自一九九九年來,有大約一00名和更多法輪功信仰者在拘留中死亡」、「有報導說很多人身上有被猛烈毆打或酷刑折磨過的傷疤」、「成千上萬的個人正在勞教所服刑」 、「數以百計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送進精神病院」、「有大量可靠報告報導拒絕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被監禁在精神病院」、「員警以暴力對待和平抗議的法輪功修煉者,包括老年人和帶著小孩的人」、「“酷刑”包括用電棍來電人以及用一種手腳相連的鐐銬銬起來」。國務院在該報告中更提到「二000年九月國務卿將中國大陸列為國際宗教自由法案下特別受關注國家,尤其是它對於宗教自由的嚴重迫害,包括對法輪功的迫害」等。
|
|||
|
(六)英國外交部: 在二00三年九月公佈之人權報告關於中國大陸的部分提到:「中國大陸的宗教自由自上年度報告至今並無改善,許多沒被批准核可的宗教團體成員仍被逮捕,有些被判刑達十五年或終身監禁,我們尤其關注對於法輪功團體的重點打擊。 在二00二年九月中國法庭對十五位傳輸法輪功資料的法輪功修煉者處以八到二十年刑期。一位美國公民也是法輪功修煉者的查理斯•李(中文名:李祥春),於二00三年一月被捕,雖然沒有官方的資料,但是這個重點打擊已經使得被送往勞改營的人數增加。雖然官方承諾會減少動用酷刑,但是員警動用酷刑的情況很成問題......中國大陸的精神病院的環境去年再度被批評,「世界精神病學會」根據「人權觀察」組織指控中國大陸精神病院虐待病人的二00二年報告而欲派出工作小組對這些機構進行檢查的要求,至今仍未得到中國答覆」。
|
|||
| 【上一頁】【返回首頁】【下一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