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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法弟子到檢察院投訴個別便衣警員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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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訊息中心】 今天下午三時,澳門大法弟子到檢察院投訴便衣警員個別行為。主要目的把便衣警員打擾我們煉功,侵犯我們公民權益的情況反映出來,請警方能重視,改正,而投訴不針對個別警員,不追究責任,希望借此機會請檢察院協助與警方溝通,協調,以減少警方壓力。無須花費那麼多警力來跟蹤我們。既節省政府資源又不勞累警員,以符合澳門的最大利益!
投訴便衣警員個別行為 檢察院何超明院長: 我們是法輪功修煉者,澳門警方在2000年12月回歸周年期間受江澤民政府壓力濫用警權,用暴力對付和平的法輪功學員,眾所周知,不詳提。現向檢察院投訴幾件以後發生的事件,因我們法律知識淺薄,不妥處請指正!謝謝! (一) (二) (三) (四) 以上僅是幾個例案。澳門是法治社會,一國二制,人權組織成員。現行法律真的過時了嗎?公民權益能隨意踐踏嗎?警員一言一行不影響澳門形像嗎?請檢察院為公民權益、澳門信譽、予以協助。謝謝! 本投訴不針對那一個便衣警員,旨在把實際情況反映出來。請一定要重視、改正、萬分感激! 事實上,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一切活動都是合法、和平的。不參予政治、不反對政府、不做任何違反法律的事。歷史會給予證實。澳門警方也許仍受江氏壓力、勞師動眾、派用大量警力,作無謂之勞,花費政府財政。 我們認為中國人大二會期間江澤民回答記者提問時講香港法輪功問題,由董建華、香港政府決定(是否含有玄機?)推理澳門就由何厚鏵特首、澳門政府決定了。憶想回歸周年紀念日期間,江澤民親臨澳門,該時應對澳門警方及法輪功修煉者的最大考驗了。雖有不協調情況發生,後由於政府的寬容,警方經情報科協調,達成口頭協議。即使特警誤會造成插曲,也沒影響所協定方案的實行。活動和平結束。法輪功不是洪水、猛獸,只是閉著眼睛在原地煉功、弘法、說清真相、修煉心性、做更好的人。 請以澳門的最大利益出發,若有必要,通過溝通、協調、以減輕警方壓力,節約資源不勞累警員,望檢察院能協助,實澳門民眾之幸! 此致! 法輪功修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