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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九年中國六四期間,香港百萬市民走上街頭支持民運,令北京恐懼香港成為所謂「顛覆基地」。中方在當時的香港基本法(即香港憲法)草案中加進一條規定,特區政府在必要時可以立法反顛覆(即第23條)。當時就有一些法律界人士提出異議,認為23條法律與香港民主自由精神不符合。
九七年香港回歸前,北京即試圖就23條叛國罪和顛覆罪進行立法,遭到香港各界和英國強烈反對,為保證政權順利交接,北京公開表示,暫擱置基本法23條立法。但近兩年來,隨著中共政權越來越不得民心,中南海「危機意識」急速膨脹的結果,就是緊縮香港的自由民主,全面貫徹「黨的意志」。香港,這顆和自由世界最接近的明珠,光芒已漸黯淡。
「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言猶在耳,怎麼才第七年,香港即難逃共黨箝制?甚至臨近的我們台灣人民,在23條的施行範圍下,只要一入境香港,經檢查帶有和北京、共黨的意識型態不符的資料,即可入獄,甚至終生監禁。惡法禍港,莫怪香港數十萬人民於七月一日走上街頭抗議強制立法,被媒體形容為「自六四以來香港最大規模的民主運動」。在香港人民高喊「還政於民」的同時,在台灣歷經白色恐怖、刑法100條的我們,是不是也應該為香港人民說一句公道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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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自由的倒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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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阻街"誣告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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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四名瑞士籍法輪功學員於2002年3月因江澤民下達“可以向法輪功學員開槍”的殘暴屠殺秘令,想到北京上訪表達反對這樣的迫害。
然而他們的簽證卻遭中方無理取消。因此轉而在香港中聯辦正門前絕食靜坐,呼籲全球緊急求援。而中聯辦卻對這十六名和平請願的學員動用大批警力以暴力對待,導致導致1位瑞士學員和8位香港學員受傷,他們感到頭暈、噁心、全身疼痛及喘不過氣來,一位女學員幾乎當場背過氣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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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雲籠罩下的回歸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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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2002年香港回歸週年紀念日前後,特區政府總共拒絕了超過130名海外法輪功學員的入境,全是持香港海關合法發給的港簽,且完全沒有任何犯罪記錄。這足以證明香港政府手上有一份中國提供嚴重侵害人權與法治的入境“黑名單”。
在遣返中動用約百名警力,將法輪功學員以重刑犯的對待方式用擔架及帆布將學員綁上飛機,事後香港警方還在機上錄影存證,以不合法不人道的方法來對待法輪功的學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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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法輪功遭非法驅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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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為參加2003年香港法輪功心得交流會及聲援香港反對23條立法,四百多名持合法簽證前往的台灣法輪功學員,有八十名遭到留置或遣返;至少九位被暴力相向;至少十八人被迫與外界隔絕。不公中他們遭受到被挾持、搜身、檢查行李、限制通訊與人身自由,甚至被警方以防暴毯強行包裹到飛機上。盧麗卿小姐表示在遣返機上的空服員看了都想哭,他們表示多年來從未見過警方採取這種方式,即使是現行的殺人犯。該名空服員也因而對於香港政府感到無比的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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