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訊息中心】 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上午,比利時法輪功學員前往新加坡駐比利時大使館,抗議新加坡對六名法輪功學員強加的所謂“無准證集會”罪名和無理審判,緊急呼籲新加坡當局撤銷對這六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指控,勿協同中共迫害法輪功,不要充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幫兇。
![]() |
![]() 法輪功學員抗議新加坡政府的誣告 |
![]() 人權律師拉維先生支持法輪功學員 |
![]() 法輪功學員向向新加坡使館遞交抗議信 |
從新加坡遠道而來的人權律師拉維先生(Ravi)特意趕來加入到抗議的行列。雖然天氣寒冷,拉維先生仍堅持與學員們站在一起。他因為為法輪功學員辯護,而被新加坡當局刁難,律師執照被吊銷。
在當地警察的協助下,比利時法輪功學員代表與拉維先生一同約見了新加坡使館一等秘書及領事阮麻先生(Rama)。法輪功學員向他講明了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受到的不公正對待及為甚麼來新加坡使館抗議,並希望新加坡政府不要追隨中共政權,參與迫害法輪功。這位新加坡官員表示,法輪功在新加坡是合法組織,新加坡是允許人們修煉法輪功的。當他提到所有的組織都應該遵守法律時,特意趕來的拉維先生以自己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親身經歷告訴他,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起訴是不公正的,而且人們在新加坡沒有請願的權利,這就是為甚麼今天他來這抗議的原因。他尤其談到在他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時,竟然發生了新加坡警察命令他交出辯護用的物證這樣的事情。他呼籲全球的新加坡公民都去新加坡使館來表達關注。
隨後,兩位法輪功學員正式向新加坡使館遞交了比利時法輪功協會的抗議信以及相關材料。法輪功學員表示,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前,法輪功在新加坡的所有活動都是被允許的,沒有任何問題。但自從迫害開始後,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的正當活動就不斷受到各種形式的騷擾和無理對待,這種助中共為虐的做法是不能接受的。
一等秘書及領事阮麻先生答應會將抗議信和學員們的要求通報新加坡政府。
相關文章
- 面對誣告案 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繼續講真相 (2007年1月27日)
- 德國法輪大法協會抗議新加坡政府誣告案 (2007年1月26日)
- 專訪法輪功當事人:為何傳召李光耀? (2007年1月12日)
- 新加坡誣告案秘密審訊受到法輪功學員集體抵制 (2006年12月19日)
- 印尼非政府組織表示新加坡法院明顯違反人權 (2006年12月18日)
- 人權法律基金會就新加坡誣告案發表聲明 (2006年12月13日)
- 比利時學員致新加坡“七二零誣告案”庭審人員的信 (2006年12月6日)
- 拒絕證據匆忙結案 新加坡法庭做無恥判決 (2006年12月2日)
- 中國首次報導訴江案 訴江消息大陸廣泛傳播 (2003年9月15日)
- 美舊金山地區學員在香港辦事處前靜坐聲援香港和瑞士學員 (2002年8月16日)
- 波士頓學員揭露江氏將迫害延伸至海外以及港警誣告案真相 (2002年8月12日)
- 灣區學員召開發布會 對港警誣告案表示極大關注(圖) (2002年8月6日)
- 柏林學員揭露港警誣告案背後江氏集團的邪惡企圖(圖) (2002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