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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輪功學員中領館前抗議案的辯護律師拉維,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在新加坡富麗華酒店召開公開聽證會,詳述法輪功學員在法庭遭受的種種不公正待遇。
拉維認為法庭沒有給予他的兩位當事人一個公平的審訊。他將把公開聽證會的錄像寄給聯合國,希望聯合國能介入,要求新加坡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 拉維律師在聽證會上詳述法輪功學員在法庭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拉維律師並希望聯合國能介入,要求新加坡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
![]() 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在新加坡富麗華酒店公開聽證會現場 |
據了解,這是新加坡律師首度召開此類的公開聽證會。
聽證會共列出三個議項:
一、法庭程序的歧視
八月三十日和三十一日上午,來自七個國家的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進入新加坡高庭聽審時,被入口處的保安將包括《轉法輪》在內的所有有關法輪功的書籍、資料都扣留,並要求登記所有學員的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拉維律師說,高庭扣留法輪功學員的書籍,就如同扣留基督徒的聖經,這是嚴重的歧視。
多名來自各國的法輪功學員到各自國家駐新加坡的大使館、領事館講真相,希望各國給予關注。
二、新加坡媒體的誤導報導
法輪功學員指出“海峽時報”和“聯合早報”在報導該案件時出現的嚴重錯誤。
法輪功學員表示,兩家報紙都錯誤報導在中領館外展示的橫幅內容。他們指出,“聯合早報”廿九日報導中寫道:“布條上寫著‘7.20絕食抗議中國滅絕忍心的迫害法輪功學員/Stop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in China’” ,把“中共”寫成“中國”,“滅絕人性”寫成“滅絕忍心”。
無獨有偶,“海峽時報”29日的報導中,把橫幅上的“stop persecution” (停止迫害)寫成“stop prosecution ”(停止起訴)。
法輪功學員說,本案的焦點在於橫幅上關於法輪功受迫害是否是事實。該橫幅作為控方的證據,當天在法庭上近距離向所有媒體展示了兩次,因此不該出現錯誤報導,誤導讀者。
據了解,法輪功學員找到海峽時報記者,要求更正關鍵詞錯誤,記者同意在隔天報導中更正。但是,九月一日海峽時報的報導仍用“prosecution”(起訴)代替“persecution”(迫害)。
三、非法對待無辜者
聽證會上七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陳培育講述了她被驅逐出境前後,所遭受的不公平的待遇。陳培育告訴記者,中共向新加坡政府施壓,打壓法輪功,致使積極派發真相資料的她成了新加坡政府下手的目標。
拉維律師說,他將舉辦多次聽證會,新加坡只是第一站,他接下來會去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印尼等國家。他說做一輪不夠,就做兩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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