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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記者王功成、周海倫編譯報導)澳洲廣告者報(The Advertiser)記者NICK CRAVEN,4月21日報導說,昨天,中共政權被控告在死囚犯還活著的時候“摘取”他們的器官。
報導指出,人權團體指稱,[中共]為節省麻醉費用,一些被定罪的囚犯在被打昏後被摘除器官。
據稱,死刑執行日期被調整以適應富有的外國人的需要,他們支付數以萬計的美元以獲取一個健康的腎臟、肝臟或心臟。報導說,許多被定罪的囚犯是被中共禁止的法輪功精神運動成員。
位於倫敦的歐洲法輪功之友成員Zek Halu對記者說:“我們記錄了證人提供的證據,由於藥物短缺,囚犯不是被麻醉,而是在小心避開肝臟、腎臟和眼睛的情況下被打昏,然後器官被摘除。這對中共來講是筆大生意。”據估計,去年有10名英國人在中國接受了移植。
報導指出,歐議會工黨成員羅伯特•艾文斯(Robert Evans)呼籲禁止“移植器官的遊客。”他說:“正如去海外找童妓是非法的一樣,去海外買器官也應該是非法的,即使捐獻者同意。”
據報,由於全世界短缺合適的器官,在中國的交易很活躍。許多在中國提供移植服務的互聯網宣稱最短可在一個星期之內找到與病人相配的捐獻者,這意味著囚犯被有選擇的處死。
報導同時指出,昨天,英國的器官移植學會譴責使用囚犯器官的行徑是“不道德的”和“不能接受的”,指出這是對囚犯人權的侵犯。
在一份聲明中,該學會指出,“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死刑犯的器官被摘除做移植,事先並沒有獲得囚犯或他們家人的同意。”
“這一器官購買及隨後的移植過程,其中包括金錢交易以及可能牽扯移植中心、患者、當局以及監管囚犯的司法機構。
目前,用從死刑犯身上獲得的器官所進行的移植手術的準確數字還不清楚,但據估計有成千上萬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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