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陳麗娟被迫害致死 母親被監視居住

【亞太訊息中心】湖南省郴州市法輪功學員陳麗娟,女,24歲,家住湖南省郴州市中山北街91號,1997年9月起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農曆正月初二上京證實大法被抓進郴州螺螄嶺看守所,從2000年2月7日至3月8日被拘留29天。家人被迫交擔保金3000元後釋放,(後於2001年,其父經向郴州市精神病院與父親單位取證後要回),曾被扣1700多元作為郴州公安人員上京押解她往返的差旅費。後公安局開出證明讓陳麗娟回學校。可陳麗娟從看守所出來還未到校,省公安廳就幾次去學校追查要開除她,因她不願放棄法輪功而堅持不肯簽字保證被學校開除。陳麗娟就這樣被打擊、迫害成精神病,從2000年7月至2003年5月三次被迫進精神病院,三次被治成癱瘓病人,直至2004年11月11日含冤離世。

陳麗娟的母親向槐香,女,55歲,建行郴州市分行檔案館員,因修煉法輪大法被迫下崗(失去工作)2次,拘留1次,罰款12000元,遭受過數次迫害,從1999年7月20日至今被監視居住。
(Apr 13 2005 11:20P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