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訊息中心】大紀元2005年1月9日報導,廣西中馳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在新,他對高智晟律師為法輪功上書給予了高度評價,同時就中國司法制度的腐敗、勞教制度、民間反彈等問題做了訪談。
楊在新律師在“紀元論壇”“簽名聲援高智晟律師為法輪功人權公開上書”上曾寫下了這樣的一段話:
“作為律師維護法律與正義是其神聖的使命,只有邪惡的勢力才怕維護法律的公正。高律師說出我們的心聲,做了我們沒有而應當做的事。我認為,不管其是什麼人?什麼‘功’?其都有合法權益需要維護,共產黨不能一口說維憲維法,卻一邊又在毀法,踐踏法。我本人就是被共產黨的官員無法無天以嫖娼為名坐了半年的牢,你說我應當支持誰?”
* 高律師高瞻遠矚
楊在新接受大紀元採訪說:“對於高律師這樣明確提意見,我表示雙手贊成。高律師這種行為確實很難得、很勇敢,是一種支持正義、公道、法律莊嚴的行為,是一種不顧自己安危的無私行為、高尚風格。高律師高瞻遠矚,不這樣公開做,中共根本不理。只有造成社會效應,才有可能引起重視。高律師這是為國家、社會、民眾的利益。”
“這種方式也是迫於無奈,只有這樣,才有可能觸動最高領導層面。他們已經病入膏肓卻不自知。國內的很多人又不敢說,只有通過國外媒體把他們見不得人的行為揭露出來,向全世界闡明我們的觀點。”
“律師界對政治問題就像瘟疫一樣,避猶不及,鄭恩寵律師就曾因幫助老百姓被扣上‘洩露國家機密’的罪名。律師們不敢跟政治沾上點邊,現在很多人是為私的,明哲保身,很少人為國家、為人民著想。”
“提意見,是對黨的監督,是關心民眾的體現。我們要為這個民族、國家來奮鬥,而不是為黨。黨是一個概念,但是國家、人民的利益才是切實的,才是我們應該關心的。”
* 法輪功有合法權益 應依法保護
楊律師表示:“我對法輪功了解不多。但是無論什麼人、什麼團體,都應該依法辦事,有錯,也應依法懲處。追究法律責任,就要根據事實,要根據犯罪、違法的事實,按照起訴、審判的嚴格程序進行。”
“法輪功有合法權益,應依法保護。犯罪、殺人、投毒、放火等嚴重的犯罪分子,我們律師都可以為其辯護。而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不是犯罪分子,對社會無危害,為什麼就不能被辯護呢?可見,中共的做法是不理智的。”
“我們要依法依理,講道理。說法輪功是邪教,要拿出證據、列舉表現出來,然後依法懲處。要公開的、正當的,為什麼不敢?怕辯護?怕申訴?怕就說明見不得人。中共說人家邪惡,而中共自己的操作行為才是邪惡的表現。”
“法輪功只是一種信仰,沒有侵犯國家利益,沒有危害國家。法律不能懲治人的思想。什麼是‘邪教’沒有明確的規定。‘邪教’是個很籠統的概念,把法輪功這個具體的信仰用很籠統的概念套進去,是對公民權利的侵犯,明顯地在侵犯公民的合法權利。”
* 應廢除勞教制度
楊律師說:“對待法輪功,公安機關隨便就用勞教,不經審判直接送入勞教,這是嚴重地侵犯公民的權利。收容教育、勞動教養,名義上是行政處罰,實際上是剝奪人身自由,公安局隨便就剝奪人身自由,很明顯地是在違反憲法和有關規定,侵犯公民權利。這是很害人的,與現代文明、法律相違背,視公民人身自由權利為糞土。收容、勞教等都應予取消。”
楊律師表示,由於他曾給因檢舉上級而受打擊的廣西合浦縣公安局女警察張耀春提供法律幫助,而被當地公安局打擊報復,誣陷他嫖娼並遭到收容教育6個月。1998年6月,合浦縣公安局的女警察張耀春因檢舉合浦縣公安局內部一些人的違法違紀行為,被該局通過合浦縣人事局於2001年2月2日作出辭退決定。
楊律師說:“2002年,張耀春讓我為其提供法律申訴。我幫他申訴、整理材料、提建議。合浦縣公安局發現後,跟蹤我半年,後強行以‘嫖娼’為名,對我收容教育,實際上就是勞教行政處罰,2003年6月14日該局在連續多次詢問都無法取得我的口供的情況下,強行認定我進行‘嫖娼’,給予我行政拘留15天、罰款1650元的處罰,並以‘我不肯認錯’為由給予我‘收容教育一年九個月’的決定。我千方百計申訴、拉關係、說情,後來北海市公安局於2003年9月2日仍然作出維持合浦縣公安局第006031號治安管理裁決和對我收容教育更改為6個月的決定。”
* 中國司法的腐敗
楊律師指出:“中國司法的腐敗很嚴重,法律方面不完善,有法不依,內部勾心鬥角,腐敗現象嚴重。我從事法律方面的工作已經10年多了,對司法界應該算是有點經驗了。我很無奈,一方面要鑽研法律事實,為案子做研究;另一方面,還要搞好人際關係。在律師界的實際情況是:法官‘吃’了原告、被告,還要‘吃’律師,不給‘吃’,案子就會遇到麻煩。所以要給法官送禮、培養感情,否則就要遇到麻煩。做律師,很累,不賄賂人,就要砸飯碗。”
“社會上很多當事人請律師,不是看律師的專業水平和責任心,而是主要看律師與法官、法院領導的關係如何。有時辯論的時候贏了,結果卻是輸了。有的案子,中共內部就規定:不能立案、不能審理、不給答覆等。”
楊律師說:“我很痛心,也很無奈。”
* 社會矛盾層出不窮
楊律師指出:“中共表面是說為人民服務,實際上不是。哪個當官的不是在想個人的私利,在想著自己發私財,根本不想人民,不想老百姓。作為律師、作家、民主人士、上訪者等,都是在維護基本權利,但是中共卻給扣上‘反黨’、‘危害國家’等害人的帽子。”
“中共要求政黨、團體登記,而中共自己卻不登記。中共是一個社會團體,要依法登記,為何無法無天?”
“上訪人士為什麼越來越多?說明什麼?說明中共的問題太多太多。我也曾到北京親歷了上訪的經過,也在資料上了解到上訪的情況。縣市省的上訪資料,我也代表群眾上訪過,我也曾送資料到檢察院,都是石沉大海、毫無音訊。”
“作為老百姓,不上訪能行嗎?正常途徑行不通,那只能用群體行為製造效應。他們不答覆,那民眾只得採取過激行動,包括自殺、跳樓、群體行動等,為什麼?主要是為了產生社會效應,讓中共明白:求求你,幫幫忙,我們活不下去了。是為了表現這種心理狀態,而不是為了影響社會穩定,製造麻煩。但是反過來說,如果到處都是這樣做的話,那必定會將中共的醜事暴露得更廣泛,影響國家形象。”
“中共總是以‘社會穩定’、‘穩定壓倒一切’等幌子為由,壓制民眾。人們都活不下去了,怎麼辦?下崗、失業、房子被搶等等一系列問題,中共不願意處理社會矛盾,從上至下權力一級一級地往下壓,不給老百姓申訴的權利和機會,老百姓無處申訴,遲早要爆炸,出大亂子。”
“包括律師在內的社會民眾不是要與黨和政府對著幹,只是要求中共依法、依規辦事,不能借口‘社會穩定’為由,嚴重壓制老百姓的冤屈、受壓迫的實際情況。”
“現在我們為什麼要向國外申訴?因為向國內申訴無門、沒用,向國內媒體反映,沒人管,我過去申訴、投訴很多次,媒體不敢登。本來輿論是監督政府行為,但現在反過來了,政府掌控媒體。”
“中共號稱‘經濟增長了多少個百分點’。我就看不出來。我所接觸到的人,底層的老百姓下崗失業的人很多,物價飛漲。有些人發財,但是更多的人吃飯都成問題。很多單位都發不出工資,退休都沒有工資。經濟增長在何處?都是虛構的。” (Jan 9 2005 12:4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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