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興城市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酷刑(圖)

【亞太訊息中心】 一、“過秤”迫害


遼寧省消息,遼寧省興城市溫泉派出所原所長楊德海(現調任古城派出所當所長)在溫泉派出所任職期間,帶該所周振興及另兩名警察對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用懸掛的方式迫害。具體是:將兩臂在後背交叉,再用尼龍繩死死捆住,然後再把一根木棍從兩個腋窩下穿過,最後將人抬起,將木棍兩頭放在木桌上的椅子上,使人身體懸空,雙腳腳尖虛著地,全身重量全部集中在兩個腋窩處。(見下圖)一般常人不過20分鐘就達到極限,而法輪功學員卻被吊2個小時左右,導致法輪功學員雙手手腕兩個月後仍然發麻發木。

二、“牽繩”迫害


某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興城看守所時曾經遭受多達十三種酷刑的折磨,本圖可展示的只是其中一種。

具體是:用一根長約十公分的針,像做衣服一樣,將針從人的後背穿過,把細細的尼龍線拴在肉上,再用一鹹菜疙瘩擦一擦,號中大夾(警察、牢頭唆使)命別的犯人時不時的就拽一拽尼龍線,使人痛苦不堪。(見下圖)

該法輪功學員還被警察用鞋底抽打小便;用十公分左右的針在小便頭上穿過;用牙刷刷肛門;把生鏽的鐵釘釘在木板上,然後犯人再用釘板擊打人的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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