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黨羽難逃法網

【亞太訊息中心】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違反了人性,更遭到受害者在世界各國以法律手段控告。自2002年10月以來已先後在美國、比利時、西班牙、德國、台灣、韓國等地,以「群體滅絕罪」、「濫施酷刑罪」、「反人類罪」、「踐踏人權罪」、「剝奪生存權利罪」、「密謀罪」和「剝奪良知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被起訴。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45名各級中共黨委、「610」負責人、政府官員和勞教所不法人員,於2004年1月底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中,將被拒絕發放簽證、或被禁止入境,甚至會因其犯下的“反人類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訴。

追隨江氏迫害法輪功的幫兇羅幹、曾慶紅、李嵐清、趙志飛、劉淇、夏德仁、周永康、吳官正、薄熙來、孫家正、宋法棠、楊光洪、王東華、唐憲強、徐有芳、聞世震、宋善雲等等,也分別在美國、比利時、法國、冰島、芬蘭、摩爾多瓦、亞美尼亞、西班牙、台灣、韓國、德國等國家/地區被告上法庭。

其中趙志飛、劉淇、夏德仁等已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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