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17採訪通知: 制止殘害人類 維護基本人權 全球公審江澤民 台灣遞狀控告

【亞太訊息中心】

七位法輪大法學員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一件史無前例的刑事自訴案,控告前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前國務院總理李嵐清、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羅幹三人,觸犯我國〈殘害人群治罪條例〉之「殘害人群罪」。這是台灣人民第一次援用我國依據一九四八年聯合國之〈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在1953年所制定的這個〈條例〉。以下說明時間地點:

時間: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一)上午9:30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台北市博愛路一二七號)

遞狀人:張清溪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

朱婉琪 (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小組台灣發言人)

 

 

歡迎採訪報導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及發言人 張清溪(台大經濟系教授) 0921426531

新聞聯絡人:張錦華教授 0918392586 鄭麗美 092074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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